为帮助家长朋友们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技能,共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4月19日下午,肥东县古河路小学邀请肥东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孙璐在阶梯教室为家长们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


首先,孙璐法官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和第十五条。接着,孙璐法官指出现代社会,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集中表现在留守儿童问题上。被抛弃感和被歧视感会引发儿童自尊降低和情绪状态等问题,对自我和世界的消极认知是引发抑郁的直接原因。 脱离孩子个性、对学业的过分强调是家庭教育异化的表现。由于社会选拔机制往往以学业成绩作为准绳,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促使其对学校教育异常重视,陷入“唯学业论”思维困境。本应由家庭承担的教育功能被异化为学校教育的附庸。
随后,孙璐法官强调家庭教育在积极面上是要培养一个真正成熟的“人”,是有能力应对压力,解决问题的人。保护子女合法权利,尊重子女独立人格,注重倾听子女诉求和意见,不溺爱,不偏爱,杜绝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子女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实施家庭教育。语言的暴力,过度要求的暴力可能比行为的暴力危害更大。家庭教育在消极面上是要避免孩子的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家庭的和睦关系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极为重要。 此外,父母应该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
最后,孙璐法官告诉家长朋友们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养育孩子。
本次活动受到了家长们的高度评价和热烈欢迎。 教育,是一场美好的双向奔赴,是一场温柔的坚持。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花期。古河路小学将与家长朋友们心相约,共携手,营造健康向上、温馨幸福的成长环境,为孩子们的幸福成长奠基。
来源:肥东县古河路小学